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李程教授主持的中国商业统计学会2021年度规划课题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返乡创业的金融需求统计及精准支持》(课题编号:2021STZ05),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朱丽萍、赵佳妮、张丽、邓世果。
一 研究背景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截至2022年3月,全国累计返乡创业1120多万人。根据农业和农村部2022年1月发布的《“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到2025年,全国将有1500万以上返乡创业人员到乡镇创业。返乡创业成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力量,推动一二三产业在农村融合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加快农村振兴。
与此同时,受融资渠道狭窄、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返乡创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较为突出,且单靠市场和地方政府均难以解决。据此,研究从金融支持视角探索返乡创业的途径与方式,以及融资能力在这一影响过程中的作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总结我国当前金融供给现状,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提出返乡创业国家金融支持及增加返乡创业社会资本积累的具体路径,为支持返乡创业金融资本的培育、挖掘和利用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
二 金融支持返乡创业的供需现状
(1)金融支持返乡创业生计改善的影响分析。随着农村金融深化和金融支持的推进,以及实际利率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储蓄倾向增强,投资效益将持续改善,创业农民的收益增速也会提高。同时,创业贷款的资金属性,降低了创业农民的资金需求与生计资金供给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增加了农民创业的选择,通过抵押替代机制,发挥了金融资源的可获取功能,提高了创业农民的融资能力。通过规避贷款风险、发挥行为约束功能、激励诱导创业农户能力、提升创业努力程度、提高创业成功概率等措施,金融支持的制度属性得以体现。
但是,创业贷款户与非贷款农户在分配生存本上有明显差异,且人力资本、财政资本和物质资本在创业贷款户中的分配比例明显高于非贷款农户,资金自然配置与非贷款农户相反,对创业农民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财政资金影响最大的是创业贷款的次数和贷款额度。
(2)返乡创业困难者的金融需求。大力推广微贷技术,不断丰富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农村就业创业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通过完善支付结算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但调查发现,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所需资金,多以自有资金或借亲友的方式解决。创业优惠政策不能完全享受。其次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涉及工商、税务、银行、劳动、农业等多个部门,但配套服务严重滞后,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缺乏相应的创业人员保护和激励机制,使部分创业人员发展后劲不足。
从供给侧角度,金融支持返乡创业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创业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先后推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退伍军人创业贷款”等贷款品种。但是基于需求侧看,返乡创业人员金融需求总体上虽得到一定满足,但创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且呈现出不同人员创业而分化的特点:
(1)对于农民工创业群体而言,金融支持创业政策的短板主要体现在政策的覆盖面较为狭窄,政策的普惠程度不够高,亟需资金的农民需要以抵押或者担保的形式才可以获得银行贷款,然而往往是这部分农民才最缺乏抵押物和担保人,因此无法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支持。
(2)对于大学毕业生创业群体而言,金融支持创业政策的短板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利用门槛较高,政策的便利程度不够好,需要资金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往往因贴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的手续繁琐,门槛较高等因素不得已放弃,因此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看似优惠的金融政策却无法落地,大学生创业无法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支持。
(3)对于科技人员创业群而言,金融支持创业政策的短板主要体现在政策的较为泛化,政策的精准程度不够高,在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保护与转化、版权保护等方面金融政策无法供切实可行的细致操作方案,导致金融支持科技人员的切入点不对,方案不够细化,无法真正为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与生产运用供最切实可行的金融支持。
(4)对于退伍返乡创业的士兵而言,金融支持创业政策的短板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倾斜度不够,政策的完善程度不够好,各个地方往往缺失了专门针对返乡创业的退役士兵的金融扶持政策,具体的支持方案并不呈现于政府或金融机构的具体政策文件中,导致返乡创业的退役士兵融资无门,无法享受国家对于创业者的金融支持政策。
(1)农村金融机制不健全,金融供给未充分发挥作用。虽然现在已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如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 为主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但这些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问题上各自为政,还未形成以服务和发展“三农”为落脚点的统一整体。
(2)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理念滞后,创新动能不足。新兴行业和传统行业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是不同的。以加工制造业为代表的传统行业对资金需求量大,往往需要抵押物才能获取贷款,而以农村电商为代表的服务业对资金的流动性需求更大,对银行结算、汇兑和保险的创新服务有着更高的需求。
(3)返乡创业者的金融素养不高。返乡创业者大多为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 金融知识尤其匮乏。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多是基层员工,仅学到极为有限的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政府组织的培训大多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缺乏系统的金融知识培训,农民工金融知识储备不足,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这也造成了返乡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 金融进一步精准支持返乡创业的实践路径
通过央行向政策性银行投放定向货币等作为支持返乡创业等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批发资金由政策性银行提供给基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的发展。基层金融机构发挥其网点优势和地缘优势,积极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如资讯、资金、产品等。探索开发综合金融产品,涵盖贷款、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将资金零售给符合政府特定支持范畴的企业、人员等,担保机构等中介机构发挥助贷作用。
图1转贷款实践路径图
根据不同创业人群在应用相关金融支持政策中突出出现的问题,课题组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角度有所侧重地完善优化当前的金融支持体系,即提升金融支持农民工创业的覆盖率,降低金融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门槛度,增强金融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退役士兵创业的倾斜度,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的效果(见图2)。
图2 基于不同返乡创业者类别的金融政策体系图
(三)小额担保创业贷款中财政扶持作用发挥路径
(1)创新金融机构动态整合和支持方式,提高对创业农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对开办企业贷款的统计监测力度,保证小额担保贷款机制的稳健运行。
(2)增强金融支持政策对农民创业的导向力,引导金融资源向非贷款创业户聚集,大力利用创业支持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金融政策,提高非贷款创业户的人力资本、财务资本和物质资本的配置比例,增强其改善生计的能力。
(3)将小额担保创业贷款与区际创业培训相结合,实现创业政策区际一体化,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四)扎实推进农村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1)发挥金融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返乡创业农民工信息库和经济档案,完善其诚信台账管理。
(2)构建大数据增信机制,尝试提供与推广“互联网+大数据”网络信用贷款产品,为解决创业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财产等难题营造信用环境。
(3)规范民间金融市场,依法治理高利贷等不合理民间资金借贷,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消除高利率贷款等对农民工创业经营和投资收益的制约影响,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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