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李琪主持的中国商业统计学会2021年度规划课题《我国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统计测算研究》(课题编号:2021STY09),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张颖、苏健。
一 研究目的和意义
如今我国正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建设数字中国,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也提出利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各省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主要有以下研究目的:第一,评价我国企业、产业和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水平,了解不同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现状。第二,为推动我国数字化转型进程,从提升企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社会数字化等角度为推进我国数字化转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数字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广泛扩散已成为各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商业模式、产业业态等全方位颠覆性变革的推动力量,本课题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一,基于数字化转型的内涵和特征从多角度构建数字化转型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了数字化转型的量化研究成果。第二,通过测算数字化转型指数客观了解我国各省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对缩小数字经济发展差距、建设数字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主要内容
研究分为五个部分:①研究背景及意义,阐述我国数字化转型的背景,明确研究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意义与价值所在,介绍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研究的重点内容。②国内外研究现状,梳理国内外有关数字化转型的现有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数字化转型的内涵和测度方法,发现既有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估方法体系,在本部分阐述了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③研究设计,首先介绍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包括文本挖掘法、因子分析、熵权TOPSIS法、Kernel密度估计和空间自相关分析;其次,构建数字转型指标体系,采用文本挖掘法获取并统计数字化转型相关关键词词频构建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体系;并基于数字化转型的内涵和特征从多角度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社会数字化转型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④我国数字化转型水平的测算与分析,基于我国2013-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和财务报告数据,通过因子分析法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以此衡量企业数字化程度,进一步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及产权性质作了异质性分析;选取2013-2020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宏观经济数据通过熵权TOPSIS法测算了产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和社会数字化转型水平,运用Kernel密度估计探究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时序演变特征,借助全局莫兰指数和莫兰散点图研究其空间演变特征。⑤结论与对策建议,对研究结果进行归纳总结,立足我国不同地区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现状,从提升企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社会数字化等角度为推进我国数字化转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 重要观点
(1)数字化技术是企业能否展开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数字化经营和数字化能力是衡量企业数字化水平的重要因素,2013-2020年大部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从综合得分情况来看,制造企业排名前列,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和批发零售业;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的企业排名靠前,中部其次,西部和东北部地区的企业相对落后;从企业规模和产权性质来看,中小型企业更为突出,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较国有企业更具优势。而从数字化平均水平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转型水平更均衡,中小型企业的平均水平较大型企业更高,因此,企业需加大技术支持,加强人员投入,平衡各行业发展态势,缩小区域间差异。
(2)从产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测算结果来看,中国产业数字化转型水平逐年提高,虽然有消除极化现象的趋势但省域差异明显,东部产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最高,东北地区次之,长三角地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势头较好,中西部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高值集聚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浙江和福建等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间相互毗邻从而形成互相促进的联动区域,内蒙古、新疆、青海、陕西、宁夏等大部分西部地区的省份及东北地区的吉林和黑龙江低低集聚明显,仍需大力扶持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产业数字化转型。
(3)从社会数字化转型水平的测算结果来看,东、中、西以及东北地区的社会数字化转型水平均呈逐年递增的态势,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其他三个地区,东部地区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社会数字化转型龙头效应明显;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空间演化格局总体比较稳定,高值集聚分布在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的省份,也是社会数字化转型水平较高的地区,内蒙古、新疆、云南、陕西、宁夏等大部分西部地区的省份以及东北三省低低集聚相当明显。
(4)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加快我国数字化转型进程。各地区应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数字人才投入和数字创新平台建设等,全面推 进各地区的数字化转型。微观层面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新一代数字技术在企业生产、运营和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宏观层面扎实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大新基建力度,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重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在产品、业务以及市场等各方面的更高水平的融合发展。同时发挥政府在数字化改革中的关键作用,政府部门应完善政策扶持,主动对数字化转型水平较低的区域、产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给予支持,针对不同地区制定不同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以强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缩短转型周期,保障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顺利进行。
(5)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协同发展、缩小企业间发展差异。企业数字化转型理应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战略方针。制造类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应集中资源优势,加快转型步伐,提高转型力度,早日全面实现资本技术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教育、医疗卫生、住宿餐饮类企业应对标领先企业。区域分布方面,东北部和西部地区的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学习数字化技术,提升数字化水平。企业规模方面,大型企业应稳定自身规模结构,避免盲目扩张,提升抗风险能力,中小型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扩大企业规模,平衡在各行业的发展权重。产权性质方面,国有企业应发挥政府支持和国有资本的独特优势,积极投入数字化转型,非国有企业应发挥体制和机制方面的优势,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优势互补,多方协同发展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6)优化我国数字化转型的空间布局。一方面,各地区应结合自身数字化转型现状和发展特性做到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结合自身要素禀赋、发展优势和实际数字化转型需求,优化区域分工,推动数字化协调发展。对于数字化转型相对落后的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应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高创新能力等,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和社会数字化转型水平的领先优势明显,应聚力打造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增长极,发挥其领先优势,引领行业规范化发展,在推进自身产业发展的同时与落后地区加强合作交流,协助其他落后地区突破要素约束。考虑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应建立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联动机制,促进区域合作、强化区域间的良性互动,依靠地区间的空间联动发挥上海、江苏、浙江等高值集聚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技术、知识等要素向周边数字化转型落后地区的有效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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