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彭荣教授主持的中国商业统计学会2021年度规划课题《数字赋能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及提升路径研究》(课题编号:2021STY08),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邓雪琴、黄健航、张婉莎、廖嘉欣。
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8.7%,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上升5.44个百分点。“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超过20%,进入比较典型的老龄社会。新时代老龄化新阶段背景下,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正引领我国的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为此,测度数字经济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两者之间的影响关系对我国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在研究内容方面,本文在梳理数字经济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阐述数字经济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内涵入手,其中,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传统生产要素、数字生产要素、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四个维度,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经济保障、老年照护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和老年社会参与四个维度,多角度分析数字经济影响老龄事业理论机理,为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分别构建数字经济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权TOPSIS法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13-2019年数字经济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探讨时空演变趋势和区域差异特征;最后,考虑到空间效应,利用空间面板模型从整体和区域视角分析数字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进一步探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溢出效应。研究发现:(1)2013-2019年间,我国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呈现波动式上升,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整体偏低。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区域差异显著。其中,东部地区老龄事业水平表现优异,西部次之,中部相对较差,呈塌陷的态势。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由东向西表现“高-低-高”的发展趋势,呈现东-中-西V字形发展格局。(2)2013-2019年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在区域间存在异质性,整体发展明显上升,其中,东部地区最高,其次分别是中部和西部地区,中低和低水平区数目多,占比大,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中高和高水平区以北上广为首,分布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整体来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呈现由西向东“低-中-高”的阶梯式发展格局。(3)我国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显著的空间正相关,区域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与临近单元的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呈显著正向相关。从局部LISA集聚图可以发现,在5%的显著水平下,局部空间自相关显著地区较少,2013年包括陕西、贵州和北京,至2019年,“低-低”聚集区为1处(内蒙古),“高-高”聚集区为2处(江苏、上海)。(4)数字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显著的促进效应,在控制经济、政策和人口结构的情况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会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显著的溢出效应,其水平的提高会拉动周边地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从区域层面上看,中西部和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具有促进效应,而溢出效应存在异质性,东部地区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而中西部地区老龄事业空间溢出效应并不显著。
本文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系统梳理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内涵,并进行客观量化。通过多角度多层面的理论分析,将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分别分为多个子维度,科学界定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内涵,根据两者发展内涵,结合指标的多种属性,构建较为完善的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量化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算出我国31个省份的老龄事业发展指数和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用于反映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与数字经济的趋势变化和空间格局演变。第二,探索数字经济赋能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鉴于我国各地区间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空间自相关性,相较传统计量方法而言,借助空间面板模型剖析数字经济与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之间关系更为适宜。此外,由于资源禀赋,经济因素、人口发展、政策影响等诸多因素制约使得数字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可能存在不规律影响。因此,在控制这些变量的基础上,本文选取空间面板模型来研究数字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以及区域分异影响,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为国家制定差异化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路线和数字经济赋能路线提供借鉴。
基于所得结论,本文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明显促进效应。要实现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地政府应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在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数字技术与养老服务的融合,特别是大数据、智能养老、物联网等新技术与养老服务的衔接,这将为老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其次,推动中国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可以为养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动力。一方面,要加强数字技术和产业的建设,扩大数字经济的规模,促进数字产业化与高质量养老的融合。另一方面,要提高养老的数字化水平,促进社会养老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最后,数字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具有区域异质性,东部地区的效果更为明显。因此,应根据本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优势,制定差异化发展的政策。应利用各地区的特点,建立一个可持续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在中部和西部地区,改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注重数字产业发展。东部地区应发挥数字技术的领先优势,突破技术壁垒,促进数字经济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引领老龄事业和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统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区域差异。“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面对区域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均衡问题,需要减少老龄事高质量发展地方差异。考虑到邻近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溢出效应,立足全局与其他区域协同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老龄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一是加强老龄事业的全面统筹发展,发挥各地方政府效能,利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一致行动减少地方差异,通过现代化治理对不同地方政府提出差异化要求。二是要补齐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短板,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均衡发展需要优化区域的供给结构和资源布局,积极发展老龄事业高质量中薄弱区域,既要保证发展力度,又要均衡发展方向。三是充分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面对区域老年人高质量、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以基础养老需求着手,促进养老服务动态化和精准化,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满足当地老年人需求。
第三,加强经济建设,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在实证研究中发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在社会生活中也能发现,经济发展是保障老年人福利的基础。因此,加强经济建设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政府应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保障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积极支持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应强化经济对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经济促进效应,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包括医疗保障、养老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第四,加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顶层设计,完善老龄保障和法制制度。政策是影响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从制度规划入手,加强顶层设计,应完善老年人保障体系和法规制度。首先,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各级政策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老龄化国情联系实际工作中,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老龄工作格局。其次,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养老第二支柱(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商业保险)发展,科学建立全国养老制度,统筹城乡可持续基本养老,稳定提高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最后,要着力健全法律法制和体制机制,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的法制化进程。坚持时代化、创新性统筹发展为原则,积极主动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完善老龄社会治理的法治网络,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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