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刘凌晨副教授主持的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规划课题重点项目《数字经济驱动共同富裕发展的动力机制、统计测度与治理策略研究》(课题编号:2021STZ03),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杭斌、仝慧英、李婷、周兴、郝翠红、贺彦君、李星、张宇锋、白羲。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数字经济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我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不断作出部署。自2018年起,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实现共同富裕成为现代化新征程的一项重要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了共同富裕的2035和2050年目标,提出到 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因此,我国大力推动发展数字经济与实现共同富裕在时间上具有很高的契合性,发展数字经济需要与实现共同富裕共同推进。那么数字经济是否赋能了中国的共同富裕?如果该效应得到证实,其背后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研究这一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理论意义。研究该课题有利于:(1)本研究在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内涵的基础之上对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进行了指标构建、测度与分析,丰富了相关方面的研究;(2)评估了数字经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为我国在做强做大数字经济中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我国政府部门制定数字经济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撑;(3)检验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厘清了数字经济驱动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对于理解数字经济如何助力共同富裕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意义;(4)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是否存在区域异质性,为各省份实施差异化数字经济政策,从而减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支撑。
第二,现实意义。研究该课题有利于:(1)本研究从省级层面出发对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指标体系进行构建与测度,量化分析了我国各省份在2013、2015、2017和2019年的的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水平及变化情况,有助于全面了解我国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现状;(2)对数字经济是否驱动共同富裕进行了评估,这回答了数字经济能否助力共同富裕这一关键问题;(3)厘清了数字经济驱动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对于更加有效释放数字经济对我国共同富裕的助推力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4)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积极影响是否存在区域异质性,对于各省份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政策和战略,缩小与高水平地区的差距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 主要内容
成果首先使用熵权法测度了29个省份(除新疆、西藏外)在2013、2015、2017和2019年的数字经济综合指数和共同富裕综合指数,前者选用宏观数据,后者选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和宏观数据结合后的数据。在测度了两个综合指数后,先对二者的时空特征进行分析,然后构建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直接影响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并进行检验,其次将29个省份分为东中西区域进行异质性分析,最后使用变换核心解释变量测度方法和剔除四个直辖市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研究分为五个部分:(1)引言部分首先对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进行介绍;其次梳理国内外有关数字经济、共同富裕、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关系的文献,并分析已有文献的不足,为本研究奠定基础;然后,介绍研究内容、方法、主要工作和创新点,最后对本文的基本结构进行说明。(2)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部分对数字经济直接影响共同富裕和间接影响共同富裕的机制进行梳理,并提出假设,为下文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3)指标构建、测度与分析部分利用从国家统计局官网上等处收集的宏观数据对数字经济指标体系进行构建与测度,利用宏观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对共同富裕指标体系进行构建与测度,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对两个指数分别进行分析。(4)实证分析部分首先在前文测度两个综合指数的基础之上评估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其次采用依次检验法检验创业活跃度是否为数字经济影响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然后将样本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异质性分析,最后进行稳健性检验。(5)结论及政策建议部分分析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并根据结论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
三 重要观点
(1)从总体上来看,中国数字经济综合指数的均值从2013年的0.1106增长至2019年的0.2600,共同富裕综合指数的均值从0.2401增长至0.3392,二者水平均有所提高。分省份来看,各省份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均有显著提升,但省际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比较大,东部地区的省份二者水平的变化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二者水平的变化。从空间维度来看,从2013年到2019年,29个省份的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水平在全国所处的位置变化均不大。于数字经济而言,东部地区的大多数省份四年来都处于领先行列,中部地区的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和安徽省,以及属于东部地区的河北省和辽宁省一直处于中低水平行列,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和中部地区除上述所提到外的其他省份的数字经济则处于低水平行列。变化比较明显的是,2013年江苏省和上海市处于中高水平行列,四川省和福建省处于中低水平行列,而到了2019年,前两者跻身到高水平行列,后两者跻身到中高水平行列。在共同富裕方面,位于高水平和中高水平行列的均为东部地区的省份,比如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四年来一直处于中低水平和低水平行列中。
(2)数字经济的发展会显著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在基准回归模型中逐步加入控制变量,该过程中数字经济前的系数虽有所减小,但均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数字经济会对共同富裕产生积极的影响。
(3)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有一部分是通过中介变量创业活跃度实现的,即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升创业活跃度,而创业活跃度又对共同富裕产生积极影响。
(4)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推动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在东部区域,数字经济的发展会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而在中西部地区这一推动作用并不显著。
(5)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积极影响具有稳健性。使用两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前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通过了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策略建议:加强数字经济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深化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融合发展;优化创业环境, 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强数字经济监管;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社会责任;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全球共同富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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